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縣加快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0-27 16:35 信息來源: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點擊量:1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相關單位,天易經開區相關局室:
《湘潭縣加快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湘潭縣加快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部署,深化“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加快推進我縣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根據省委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要點、《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18號)和湖南省自然資源廳、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關于開展“交房即交證”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資發〔2020〕37號)精神,結合湘潭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問題為導向,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為契機,通過部門協同、再造流程、信息共享、強化監管等方式,縮短新建商品房項目從預售、竣工驗收到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及轉移登記的全過程時限,逐步實現交房的同時即可為購房人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工作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人民立場,問題導向。聚焦群眾反映突出的“交房長期交不了證”問題,狠抓堵點和關鍵環節,積極整合窗口、再造流程,強化信息共享和監管,著力構建以開發商為主體、購房人配合和政府部門監管的責任體系。
(二)堅持系統觀念,統籌謀劃。以“交房即交證”為導向,實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改革創新審批方式,健全完善房地產項目建設、預售、竣工驗收、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全流程管理,加強相關改革統籌配套,實現整體見效。
(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堅持實事求是,實行分類指導,做到精準施策,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以重點突破帶動面上工作,努力構建行之有效、可復制、可推廣的房地產辦證問題化解長效機制。
三、實施范圍和對象
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范圍為湘潭縣轄區內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含工業地產項目)。實施對象為:
(一)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通過招拍掛等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新建房地產項目;
(二)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新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項目;
(三)本方案實施前,已取得新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進行銷售,但未進行商品房交付的房地產項目,如工期進度、驗收手續等符合“交房即交證”工作要求的,相關部門應積極宣傳引導,可自愿納入“交房即交證”范圍。
四、組織領導
建立全縣“交房即交證”改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召集人,分管副縣長任副召集人,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人防辦)、縣行政審批局、縣稅務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政府金融辦、縣政府督查室、縣優化辦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改革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由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主要措施
(一)整合平臺
在湘潭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交房即交證”專窗,將交房交證工作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機結合,實現“一窗受理、內部流轉、一站辦結”。開發接口實現湘潭縣不動產登記平臺與湖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商品房合同備案系統對接,實現報建、審批、交易、竣工驗收和登記成果的全流程信息共享。通過平臺共享能獲取、核驗的資料,不再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完善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庫,推行電子證照在查詢、共享和業務聯辦中的應用。[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人防辦)、縣稅務局、縣發改局]
(二)精簡資料
大力推行預告登記,對預售商品房全面開展預告登記,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轉移、抵押登記時,不再重復收取材料,縮短辦結時限。精簡竣工驗收備案、不動產登記所需材料,非法定材料不得作為前置條件,將配套用房確認等前期掛靠的行政管理要求材料從不動產登記所需材料中剝離。[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住建局(人防辦)、縣稅務局]
(三)優化流程
按照“四個一批”的要求,精簡優化項目申報、預售、竣工驗收、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的全流程,將湘潭縣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周期分為項目前期階段、項目建設階段(包括預售許可、竣工測量)和交房即交證階段(包括各項驗收、棟證辦理和分戶證辦理)。
1.項目前期階段
土地出讓手續完成后,啟動“交地即交證”專項辦理流程,多部門并聯審批,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步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證書》(土地使用權)。按照相關部門規定,依次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人防辦)]
2.項目建設階段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備案后,住建部門通過商品房合同備案系統實時推送數據,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步收集預告登記和轉移登記所需資料,即時辦理預告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如需辦理在建建筑物抵押,金融機構配合向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交申請,經實地查看,資料齊全方可辦理,金融機構同時出具“交房即交證”辦理意見,同意在該抵押未注銷情況下可直接辦理房地首次登記及個人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轉抵押權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按圖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交房即交證”督導小組定期進行督查監管。[牽頭單位:縣住建局(人防辦),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政府金融辦、縣政府督查室、縣稅務局]
項目建設完工,前置測繪流程,按照“一次委托、多測合一、成果共享”的工作要求,完成地籍測量、規劃測量和房產測繪。前置權籍調查流程,測繪完成之后,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指標核實相關數據,待正式聯合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后,測繪技術單位出具測繪成果,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不動產權籍調查報告。前置相關費用核算、繳費、繳稅流程,在聯合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之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相關部門的收費標準,足額繳納相關費用,督促購房者憑《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動產銷售發票等及時繳納契稅。[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人防辦)、縣稅務局]
3.交房即交證階段
(1)交房階段
住建部門負責交房階段工作,牽頭組織竣工聯合驗收,負責聯合驗收有關綜合協調工作,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各專項驗收互不為前置。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相關專項驗收工作。
①實行并聯驗收。“交房即交證”項目已完工并符合驗收條件,由建設單位申請竣工聯合驗收。竣工聯合驗收全部流程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線上審批,按“統一申報、統一受理、并聯驗收、限時辦結、統一出具意見”的方式,在建筑工程項目完工后,對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規劃核實、土地核驗、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備案、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特定工程和場所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驗收、建設工程城建檔案驗收等進行聯合驗收。[牽頭單位:縣住建局(人防辦),配合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自然資源局]
②推行告知承諾制。在確保房屋建筑安全、配套設施完善等前提下,后置“竣工結算備案”和“建設工程檔案歸檔”等事項,加速不動產首次登記辦理。“竣工結算備案”實行差別化管理,將告知承諾履約情況納入誠信管理,對存在失信行為的建設主體不予辦理備案后置,對誠實守信主體可實行“竣工結算備案”后置并告知承諾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承諾期內補齊相關資料。[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人防辦)、縣自然資源局]
(2)交證階段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交證階段工作,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首次和轉移登記,提供不動產電子證照交付、交房現場交證、郵寄送達等多樣化交證方式。
①房地一體不動產首次登記(棟證)辦理階段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取得聯合驗收審批單或竣工驗收備案表后即可遞交申請資料,申請辦理房地一體不動產首次登記,受理錄入不動產登記系統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②分戶登記辦理階段
房地一體不動產首次登記辦結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時向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分戶登記。資料齊全的,受理錄入不動產登記系統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分戶登記。(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四)全程監管
嚴格按照全省統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法規定的驗收事項、流程、時限、材料等,必須將消防、人防驗收要求納入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推進規劃條件和用地條件的施工過程監管。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積極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方式、凝聚監管合力,不斷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努力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自主發展的優良環境。[責任單位:縣優化辦、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人防辦)]
(五)構建誠信體系
將“交房即交證”納入不動產登記領域信用體系及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評價,評價結果記入企業信用檔案,與其開發資質年審、銀行信貸等方面所獲得的優惠政策掛鉤。建立對不誠信開發商的限制清單和相關制度,依法依規構建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牽頭單位: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人防辦)、縣市場監管局、縣自然資源局]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相關單位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勇于擔當,壓實責任,完善機制,簡化流程,積極落實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要求,開發建設單位要主動履行交房交證的主體責任,保障業主的切身利益。
(二)部門協作,共同推進。各責任單位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對本部門主辦事項和協辦工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辦事指南,確保各階段、各環節無縫對接。在工作落實過程中,實行全過程監督、全流程管理、專人跟進、限時辦結,確保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三)宣傳引導,全面實施。要通過報刊、網絡、政府網站等,加強“交房即交證”的政策宣傳,提高社會、人民群眾知曉度。各相關單位要全面推進,按照方案相關要求,不斷完善“交房即交證”工作機制,實現工作常態化。
(四)督促檢查,加強指導。將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納入考評督查體系,加強督促指導,及時跟蹤調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改革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上報,研究解決。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湘潭縣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責任清單
附件
湘潭縣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
責 任 清 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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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責任單位 |
任務名稱 |
任務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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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縣自然資源局 |
流程前置 |
測繪流程前置:規范多測合一標準規定,實行土地、規劃、房產“多測合一”,在工程聯合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之前完成現場測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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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籍調查流程前置:測繪完成之后,完成預權調,待正式聯合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后,三個工作日內出具不動產權籍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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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合并 |
并聯規劃條件核實、土地核驗審批,收到驗收申請后,符合驗收條件的七個工作日內及時出具規劃條件核實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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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監管 |
做好土地、規劃批后監管工作,加強事中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函告住建部門,嚴控設計變更,督促開發建設單位按規劃審批要求完成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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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 |
開發接口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商品房合同備案系統等對接工作。將行政審批過程中形成的文書與項目驗收及不動產登記相關的信息(出讓合同、出讓審批單、出讓繳納憑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核實證書等)及時上傳,實現數據實時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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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縣住建局 (人防辦) |
預售監管 |
做好預售商品房合同備案和預售資金監管工作,負責完善全縣商品房網簽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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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合并 |
牽頭組織項目竣工聯合驗收工作,確保按期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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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前置 |
前置審批驗收流程,協調做好“交房即交證”房地產項目人防行政職權范圍內的審批、驗收和人防費用收繳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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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監管 |
在建設過程中,對項目建設施工實施監管,發現違建行為及時處理并函自然資源部門,確保按施工圖施工,不影響竣工驗收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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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 |
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商品房合同備案系統與不動產登記系統實時對接,實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消防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備案、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預售許可等數據信息實時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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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縣行政審批局 |
窗口設置 |
在政務中心設立“交房即交證”專窗,將交房交證工作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有機結合,實現“一窗受理、內部流轉、一站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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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 |
牽頭落實做好自然資源、住建、稅務、金融機構的信息共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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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縣稅務局 |
稅收征繳 |
做好契稅等相關稅收征繳工作,在“交房即交證”工作中完成稅收核驗收繳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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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 |
落實稅收征繳系統與不動產登記系統網絡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動網上繳稅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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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縣財政局 |
負責督促執收單位做好土地價款、報建費等費用征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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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縣發改局 |
負責牽頭構建“交房即交證”誠信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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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縣政府金融辦 |
協調金融機構,確保“交房即交證”工作的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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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縣政府督查室 |
開展常規督促檢查工作,確保“交房即交證”工作的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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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縣優化辦 |
督促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舉措的落實,確保“交房即交證”工作順利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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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號-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