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湘潭縣加快推進“證照分離”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潭縣商改﹝2019﹞2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9-08-05 10:03
縣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現將《湘潭縣加快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湘潭縣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2019年8月1日
湘潭縣加快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湘政辦發〔2018〕68號)、《湘潭市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 <湘潭市加快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潭商改〔2019〕2號)精神,加快我縣“證照分離”改革全面有序推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國統一部署,在全縣范圍內對國務院確定的第一批106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和聯合獎懲機制,形成全過程監管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不斷推進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改革,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類分層級有序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全覆蓋,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改革方式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湘政辦發〔2018〕68號)精神,明確第一批推開改革的106項行政審批事項。
1.直接取消審批。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2項行政審批事項,直接取消。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2.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對取消審批后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以便更好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1項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
3.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19項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有關部門要制作告知承諾書,并向申請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市場主體要誠信守諾,達到法定條件后再從事特定經營活動。有關部門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并予以從重處罰。
4.完善措施,優化準入服務。對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84項行政審批事項,保留審批,優化準入服務。要針對市場主體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精簡審批材料,公示審批事項和程序;要壓縮審批時限,明確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要減少審批環節,科學設計流程;要下放審批權限,增強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高登記審批效率。
(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有關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切實承擔監管責任,針對改革事項分類制定完善監管辦法。全面推行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構建全縣統一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和制度規范,推動市場監管日常檢查“雙隨機”方式全覆蓋,檢查結果全面公開。推進“互聯網+監管”,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做到“一次檢查、全面體檢”。
(三)加快推進信息歸集共享
各有關部門要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湖南)共享交換“證照分離”改革信息,及時將市場主體相關信息推送告知“證照分離”改革各相關部門,各相關部門應當將備案事項和后置審批事項信息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湖南)反饋給省市場監管局記于相對應市場主體名下,并對外公示。各相關部門要加快改造優化本部門信息系統,保障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湖南)的互聯對接。健全市場監管部門與“證照分離”改革部門之間對備案事項目錄和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的動態維護機制,明確事項表述、審批部門及層級、經營范圍表述等內容,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市場主體基礎信息、相關信用信息、違法違規信息歸集共享和業務協同。
(四)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
對全縣“多證合一”改革涉企證照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在我縣已推行的37項涉企證照事項“多證合一”的基礎上,將“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事項,通過“多證合一”改革整合到營業執照上,真正實現市場主體“一照一碼走天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省政府“分級推動改革事項落地”的工作任務部署,縣市場監管局、縣司法局要牽頭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要牽頭推進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縣直各涉改部門為改革主體責任單位,根據國家、省、市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縣實際,針對具體改革事項,做好與上級主管部門的對接溝通、本級的措施細化等工作;縣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做好牽頭統籌,責任分解,督查本地區內各單位改革事項的落實情況,積極推動改革落地生根。
(二)注重宣傳培訓。各責任單位要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媒體,采取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做好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擴大各項改革政策知曉度;要加強培訓,提升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確保改革順利推進;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供政策咨詢、業務引導等服務,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督查檢查。縣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要建立嚴格的督查機制,加大公開監督約束力度,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對改革實施過程中工作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先進典型要給予鼓勵;對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責任、嚴肅問責;對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要深入調查,認真分析,加以解決;對改革中的好做法和好經驗,要及時總結推廣。縣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各單位的改革成果進行抽查和集中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縣委改革辦,確保改革工作全面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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