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青山橋鎮2025年度領導干部依法辦事暨法治政府建設自查報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6-02-02 14:57
根據《湘潭縣2025年度領導干部依法辦事暨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方案》要求,我鎮緊扣督察重點,結合鎮域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相關工作開展情況
(一)深學細悟習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將其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核心內容,全年組織開展專題學習2次。通過多種方式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層落地生根,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謀劃工作的思路舉措。
(二)層層壓實法治建設責任,健全責任落實體系
1.規范公開法治建設報告。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制度,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已于2024年12月26日報送至縣司法局,并于2025年1月23日在湘潭縣人民政府官網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2.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明確鄉鎮黨委書記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將法治建設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全年專題研究法治建設工作4次,及時解決執法規范化、矛盾化解等重點問題。
3.規范開展年度述法。構建“關鍵少數+關鍵群體”述法格局,組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執法部門負責人等共15人開展年度述法,述法內容與履職情況緊密結合,強化結果運用,按要求完成述法報告報送。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強化制度剛性約束
1.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查程序。參照上級合法性審查標準,建立“業務部門初審、法律顧問復審、司法所終審”的三級審查機制,全年完成行政決策、合同協議等合法性審查事項 1件。
2.持續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嚴格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與湖南康泰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顧問合同,充分借助專業力量助力基層治理。法律顧問參與矛盾糾紛調解,推動矛盾化解“經驗調處”與“依法處置”并重。
(四)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
1.實現公示制度全覆蓋。在政務服務大廳、執法辦公場所等處公示執法人員信息,執法過程中確保執法人員不少于2人同行,吧政處罰決定,保障執法透明,全年更新執法公示信息5條。
2.規范全過程記錄。統一配備執法記錄儀2臺,要求執法人員對現場檢查、詢問當事人等關鍵環節全程記錄,實現執法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統一行政文書標準,全年形成規范執法案卷15卷。
3.強化法制審核把關。成立由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及司法所長任副組長的法制審核領導小組,全年完成法制審核2件,未出現因審核缺位導致的執法違法問題。
(五)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1.嚴格執行裁量權基準。對照行政裁量標準清單,細化市場監管、環境保護等領域裁量尺度,在行政執法文書中對裁量權的行使作出說明,提高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實施成效。
2.明確執法清單范圍。根據上級要求結合鄉鎮實際,制定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及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按計劃有序開展檢查,2025年已完成涉企行政檢查2次。
3.推進案卷整改。針對上級案卷評查指出的問題,召開專題分析會查擺原因,全面梳理案卷并規范辦理流程,合計開展自查自糾2次,整改問題2處,確保案卷質量顯著提升。
4.常態化開展執法培訓。2025年5月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行政執法網絡培訓班,2025年6月組織人員參與湘潭縣行政執法一體化平臺培訓。落實線上網絡學院培訓,確保培訓學習時長每人不少于90學時,完成行政執法人員全員輪訓。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學習向實踐成果轉化不足
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多以集中授課、專題研討為主,與基層治理、行政執法等實際工作結合不夠緊密,部分干部存在“學用脫節”現象,運用法治思維解決信訪積案、征地拆遷等復雜問題的能力不足。
(二)法治專業人才儲備不足
鄉鎮現有執法及法治工作隊伍中,法律型、技術型專業人才較為缺乏,在日常管理和執法辦案過程中,部分執法人員未接受過系統的法律專業教育,影響案件辦理的精準度。法律顧問雖參與工作,但受時間精力限制,對突發事項響應不夠及時,本土法治人才培育滯后,隊伍專業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執法方式優化有難度
部分執法人員仍存在“重處罰、輕服務”傾向,柔性執法理念未牢固樹立。各執法部門之間缺乏統一的執法流程和檢查計劃標準,工作協同性不強,難以形成有效合力,影響信息化手段高效優勢的充分發揮和涉企執法檢查電子化程度的推進。
(四)鄉鎮執法權限不足
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在農業、自然資源等重點領域缺乏相應執法權限,僅具備日常巡查、情況上報等監管職能,無相應的行政處罰權。在發現相關領域違法行為后,只能進行勸導制止并逐級上報,影響執法震懾力。由于執法權限受限,鄉鎮執法隊淪為“配合型”部門。
(五)監管執法銜接不暢
“鎮街吹哨、部門報到”機制運行不夠順暢,鄉鎮發現違法行為后,向上級部門移交案件時,存在流程不清晰、反饋不及時等問題。部分領域監管信息未實現共享,易出現監管漏洞。
三、整改建議與措施
(一)深化學用融合,提升法治實踐能力
一是構建“理論+實踐”學習模式。每季度開展1次法治案例研討會,選取信訪化解、執法爭議等典型案例,組織干部復盤分析,邀請法律顧問現場點評。二是建立法治實踐攻堅小組。針對常見法律問題開展專項攻堅,以實踐檢驗學習成效。三是將法治實踐能力納入干部考核。把解決實際法律問題成效作為評優評先重要依據,倒逼干部學用結合。
(二)強化人才培育,建強專業法治隊伍
一是多渠道充實專業人才力量。吸納法律、技術型專業人才加入執法隊伍,優化隊伍專業結構。建立健全“老帶新”傳幫帶機制,幫助新隊員快速提升業務技能。組織未取得執法證的人員參加資格培訓與考試,為其提供必要的學習支持和指導,推動隊伍持證上崗率逐步提高。二是多方面強化業務培訓實效。進一步完善業務培訓機制,結合案卷評查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開展針對性教學,提升執法人員的法律運用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強化執法隊伍的專業素養和執法規范化水平。
(三)創新執法方式,推行柔性執法理念
一是開展柔性執法提升行動。重點學習包容審慎監管政策,制定并公布涉企柔性執法清單。二是推廣“執法+服務”模式。在執法過程中同步開展普法宣傳,為企業提供法律風險提示,全年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活動。三是依托數字平臺開發“AI輔助執法”功能。智能匹配裁量基準與執法方式,提升執法精準度。
(四)爭取精準賦權,增強基層執法效能
一是健全執法權限配置機制。積極爭取符合鄉鎮實際的執法權限下放。同步完善執法隊伍硬件設施、人員培訓等配套保障,確保具備承接下放權限的能力,實現“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完善監管執法銜接機制。加強鄉鎮執法隊與上級執法部門的聯合執法,及時協調解決執法銜接中的堵點難點問題。提升基層執法人員實戰能力,形成監管與執法協同發力的工作格局,提高違法處置效率。
(五)健全銜接機制,構建協同執法格局
一是優化“鎮街吹哨、部門報到”流程。制定案件移交操作規范,明確移交時限、材料要求及反饋機制,確保接到“哨聲”后及時響應。二是搭建跨部門監管執法信息平臺。整合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領域數據,實現違法線索、檢查結果等信息實時共享,避免重復檢查、多頭執法,提升執法協同效能。三是逐步推進執法電子化。結合鎮域執法工作實際需求和財政承受能力,配齊更新執法記錄儀等裝備,提升執法設備信息化水平,推動執法檢查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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