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遴選第三方代理機構參與民辦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的公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6-01-30 10:56
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湖南省民辦中小學校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4〕307號)文件有關要求,現擬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第三方代理機構參與民辦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并完成成本監審報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
湘潭縣發展和改革局
二、委托項目
民辦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
三、項目經費
不超過3萬元
四、工作內容
對民辦學校近三年教育培養成本進行監審,需在45日內出具正式成本監審報告。
五、申請條件
1.申請單位的基本資格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或組織,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施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條件,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1)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2)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名單的單位;
(3)具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相關工作經驗和案例并佐證資料。
2.監審項目參與人員一經確定,未經同意,監審期間不得更換。
3.現場監審團隊不少于3人,須由其事務所執業注冊會計師帶隊,審計助理人員須有初級以上會(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
4.嚴格遵守回避制度,與接受成本監審的經營者有利害關系的成本監審工作人員一律回避。
5.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
六、遴選程序
1.申報期限:截止時間為2026年 2月11 日。申報單位請于截止時間前將申報資料送湘潭縣發展和改革局價格管理和成本調查股(602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申報材料:申請單位通過我局網站(http://m.yqfq.com.cn/9525/index.htm)下載《項目申請書》,認真填寫,由申請單位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公章。
3.提交材料:申請單位應密封通過現場遞交或郵寄方式(僅限EMS)提交申請書(一式三份),同時提交電子版申請書,提交所有資料評審后將不予退回。
4.組織評選:我局將組織評審小組,對申請單位的方案進行評估,綜合各單位報價、資質、以往案例等擇優確定承擔單位,遴選結果將在湘潭縣發展和改革局網站予以公示。
5.簽訂合同: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單位,我局將與其簽訂成本監審服務合同書并按合同條款付款。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31-57220075 17707322010(限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電子郵箱:742527892@qq.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云龍中路467號(郵編:411200)
附件:民辦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第三方服務項目申請書
湘潭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30日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