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公安局2024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1-15 16:47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關于公安警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警務工作。管理縣級公安機關110報警指揮系統,處理110報警、群眾求助和監督電話,對緊急治安事件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2.加強全縣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縣公安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計劃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
3.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加強對全縣公安民警的監督。
4.負責全縣公安裝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5.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查;參與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組織的社區矯正工作;向全縣人民群眾進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規公共秩序的宣傳工作。
6.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時提供信息和依據。負責對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監察和管理。
7.組織偵破刑事案件、經濟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承擔縣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的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對全縣治安實施動態管理。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依法對集會、游行、示威活動和大型群體性活動進行管理。指導、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對全縣保安服務公司、內部保安組織、保安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范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
9.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受理、審核公民出國境申請;處理國籍事務;收集、處理出入境情報信息;查處出入境違法活動;負責對派出所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賓館、飯店做好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工作。
10.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車輛和駕駛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全縣的道路交通秩序。
11.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2.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13.依法開展信息網絡安全監督管理、互聯網信息監控和輿情導控、網上重點人員管控、網絡違法犯罪案件偵查。
14.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湘潭縣公安局內設機構包括:指揮中心、政工室、警務督察大隊、警務保障室、法制室、刑偵大隊、治安大隊、交警大隊、經偵大隊、禁毒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巡防大隊、網安大隊、國保大隊、看守所、拘留所、森林公安以及易俗河、天易、梅林橋、譚家山、中路鋪、白石、茶恩寺、河口、楊嘉橋、射埠、花石、青山橋、石潭、烏石、云湖橋、石鼓、排頭、分水派出所。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湘潭縣公安局只有本級,沒有其他預算單位,交警大隊為獨立預算部門,因此本部門預算僅含本級預算。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4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1911.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911.49萬元,上級專款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00萬元,納入預算撥款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0.00萬元;2023年本部門收入預算12222.69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311.20萬元,下降2.55%,主要原因在于公安系統公用經費保障由2萬元/人調減至1.64萬元/人,使2024年縣級財政保障資金總量下降。
(二)支出預算:2024年本部門支出預算11911.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0萬元,公共安全10158.52萬元,教育 0.00萬元,科學技術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52.97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311.2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安系統公用經費保障由2萬元/人調減至1.64萬元/人,使2024年縣級財政保障資金總量下降。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4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1911.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00萬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10158.52萬元,占85.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52.97萬元`,占14.72%;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8990.99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4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2920.5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主要用于行政運行、執法辦案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4年本部門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0.00萬元,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本部門機關本級一家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7306.02萬元;2023年本部門機關本級一家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7543.25萬元,比上年減少273.23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安系統公用經費保障由2萬元/人調減至1.64萬元/人,使2024年縣級財政保障資金總量下降。
(二)“三公”經費預算:2024年本部門機關本級一家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29.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2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326.4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00萬元。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比2023年減少4.8萬元,主要原因2023年納入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31.20萬元,2024年根據車輛編制68臺,標準4.8萬元/臺測算,減少編制外運兵車1臺運行經費。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4年本部門會議費預算 0.00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228.0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70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100.0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428.0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88輛(公車編制68臺,編制外1臺,省級調撥19臺),其中,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8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 0 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4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臺。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4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11911.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990.99萬元,項目支出2,920.50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附件1。
七、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湘潭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納入湘潭市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湘潭市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表(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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