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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審計局2016年部門預算說明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6-05-12 15:42
一、部門職責及機構設置情況
(一)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責:
1、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事項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縣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全縣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審計、財政經濟及有關制度、辦法,制定審計業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以及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負責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或審計結果,提出完善有關政策規定、宏觀調控措施以及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的建議。
4、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5、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各鄉鎮人民政府及開發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縣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4)縣屬國家企業和金融機構、縣屬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縣人民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基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縣人民政府投資和以縣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7)縣人民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6、負責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按規定對縣管黨政領導干部及依法屬于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協調各成員單位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指導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7、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8、負責省審計廳、市審計局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9、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10、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11、加強信息技術在審計工作中的應用。組織審計專項培訓。
12、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上述職責,縣審計局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計劃股、法制審理股、審計執行股、財政金融審計股、社會保障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股。下設湘潭縣投資審計監督中心。實有干部職工39人,退休6人,公務用車3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一)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為715.32萬元,均為預算內撥款。
(二)部門支出預算715.32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305.32萬元,其中人員支出(含基本工資和地區性津補貼)238.82萬元,商品服務支出48.7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7.75萬元。
2.專項支出410萬元,主要用于:
(1)信息化建設經費20萬元。
(2)外勤經費50萬元。
(3)投資審計經費60萬元。
(4)金審工程經費50萬元。
(5)金審二期建設費60萬元。
(6)干部信息化培訓教育經費15萬元。
(7)審計專項經費120萬元。
(8)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費35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2016年“三公經費”年初財政預算數為40.5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支出3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用10.5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度預算數持平。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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