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商務糧食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專題宣傳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18-04-19 16:29
1.非法集資的定義: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2.非法集資的特征:非法集資的特征主要有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3.非法集資的危害:
(1)對個人——非法集資使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非法集資犯罪分子通過欺騙手段聚集資金后,任意揮霍、浪費、轉移或者非法占有,參與者很難收回資金,嚴重者甚至傾家蕩產、血本無歸。
(2)對社會——非法集資嚴重 干擾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極易引發社會風險,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 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騙取資金為目的,破壞了金融秩序,影響了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極易引發社會風險。
(3)對國家——非法集資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嚴重影響社會和諧。非法集資往往集資規模大、人員多,資金兌付比例低,處置難度大,容易引發大量的社會 治安問題,極易引發群體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4.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發行股票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 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3)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4)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6)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7)利用現代電子網絡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8)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9)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11)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2)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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