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26年“銀齡安康”特殊困難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服務項目比選公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11-27 14:48
為切實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權益,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銀齡安康”工程實施的通知》(湘老齡辦發(2023)2號)文件精神,由政府出資為特殊困難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以市場化運作建立“保險補償”模式,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風險的能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現進行公開比選,歡迎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參加,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湘潭縣民政局擬為全縣“五類”特殊困難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此次投保人數預計為14000人(最終以實際發生購買保險人數為準),投保單價固定為60元/人/年,政府出資70%,承保機構出資30%。
二、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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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責任 |
保險金限額 |
保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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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身故/傷殘 |
5000元/人/年 |
6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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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醫療 |
30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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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津貼 |
9000元/人/年(50元/天,單次住院以90天為限,全年180天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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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身故慰問金 |
5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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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指定”意外傷害身故/傷殘 |
50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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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指定”意外傷害醫療 |
2000元/人/年 |
三、資格要求
(一)比選參與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比選參與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成立,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具有國家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或《保險許可證》。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四、報送時間和提供資料
(一)遞交資料截止時間:本邀請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下午5點截止。
(二)比選參與人應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保險許可證復印件;
3、比選參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并附身份證復印件;
4、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6、比選參與人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名單的書面承諾(格式自擬)并附“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官方網站相關無不良記錄截圖;
7、比選參與人需響應以上保障責任、保險金限額和保費標準,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單位公章。
8、比選參與人需提供的其他資料(可按后附《評審因素和標準》要求的內容提供)。
比選參與人遞交資料至湘潭縣民政局養老服務股。逾期送達視為無效報名。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加蓋公章,密封裝訂。
五、評審方式
由湘潭縣民政局組成評審小組,本著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對報送資料進行綜合評審。本項目不劃分標包,本次保險比選確定中標單位數量為3家。由綜合得分排名第1-3名的中標候選人中標。入圍單位具體中標服務份額由采購人根據中標排名結合中標入圍單位的綜合實力、服務及履約能力確定,中標人必須無條件服從(份額分配:第一中標候選人承擔50%的份額;第二中標候選人承擔25%的份額;第三中標候選人承擔25%的份額)。如中標候選人出現無法履行合同義務情形,采購人有權重新調整服務份額分配比例。
六、項目聯系人和電話
姓名:陳先生
聯系地址:縣民政局辦公樓1313室
電話:0731-57885576
湘潭縣民政局
2025年11月27日
附:評審因素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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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評分項目 |
權重 |
評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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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術 部分 (55分) |
承保服務 方案 |
15分 |
比選參與人對本項目服務方案整體設想和規劃合理,內部職責分工到位,內部績效考核明確的,計15分;每發現一處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3分,扣完為止;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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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員配備 |
10分 |
比選參與人成立本項目專業管理及服務團隊,人數為10人及以上,其中醫學專業人員不少于2人的,計10分;人數為5人-9人,其中醫學專業人員1人的,計6分;人數為4人及以下,計2分;未成立本項目專業服務管理團隊的,不計分。 (管理團隊提供身份證明、學歷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服務團隊提供執業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計分;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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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售后服務方案 |
10分 |
比選參與人制定理賠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理賠時限、理賠程序、理賠措施等方面,理賠服務方案描述清晰、完整性高,安排專業、合理、全面的計10分;每發現一處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2分,扣完為止,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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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分 |
比選參與人針對本項目設立24小時熱線服務電話并對服務事項(包括接受報案、政策咨詢、受理投訴、理賠指導等服務)內容作出承諾的,計5分;每發現一處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1分,扣完為止;本項缺項記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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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分 |
比選參與人針對本項目建立服務投訴處理及應急處置機制,投訴及應急處置制度健全,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計5分;每發現一處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1分,扣完為止;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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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風險管控機制 |
5分 |
比選參與人針對本項目建立了風險管控服務方案,內容詳細、合理可行的,計5分;每發現一處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1分,扣完為止;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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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分 |
比選參與人針對本項目建立經辦服務信息保護制度(包括嚴格控制信息接觸人員、限制信息用途、防止泄露信息,杜絕非法使用信息等內容)的,計5分;每發現一處缺漏或瑕疵或不合理扣1分,扣完為止;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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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務 部分 (45分) |
風險綜合評級 |
10分 |
比選參與人總公司2025年度最新一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評分為:“AAA”的計10分,“AA”的計8分,“A”的計6分,“BBB”的計4分,“BB”的計2分,“B”的計1分,其他等級不計分。 (提供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償二代監管系統中評級證明材料或公司官網披露截圖并加蓋公章,否則不計分;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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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綜合償付能力 |
10分 |
比選參與人總公司2024年綜合償付能力符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綜合償付能力達到200%(含)以上的計10分,180%(含)至200%(不含)以下的,計6分,150%(含)至180%(不含)以下的計3分;150%以下的,計1分。 (提供償付能力報告并加蓋公章為準,否則不計分;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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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機構設置 |
10分 |
比選參與人在湘潭縣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并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分支機構及營銷服務部的,每提供一個,計2分,本項最高計10分。 (提供分支機構及營銷服務部的經營保險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分支機構需提供最近半年社保繳納記錄證明實際運營,否則不計分,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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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承保經驗 |
15分 |
比選參與人近兩年承辦類似民生項目的,每提供一個計3分,最多計15分。 (提供保險合同(協議)或中標(成交)通知書復印件或承保保單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否則不計分;未提供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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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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