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潭縣城執罰決字〔2023〕第001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3-08-18 18:32
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潭縣城執罰決字〔2023〕第001號
當 事 人 :湘潭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楚XX 身份證號碼:430321XXXXXXXX7114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321XXXXXXXX0F
住 址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易俗河鎮XXXXXXXXXXXXXXX
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本機關于 2023 年 2月9日對你(單位)涉嫌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現查明,你(單位)于2023年1月30日未經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許可,在湘潭縣易俗河鎮鳳凰西路與洛口大道交叉路口西北角江聲城·狀元府售樓部工地擅自處置建筑垃圾48立方米。該行為違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情況屬實。
本機關認為,你(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本機關于2023年2月9日立案調查。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證據一:現場照片5份、視頻1份,證明當事人確有在湘潭縣易俗河鎮鳳凰西路與洛口大道交叉路口西北側江聲城﹒狀元府售樓部工地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違法事實;
證據二:現場檢查記錄、現場勘查記錄各1份,詢問調查筆錄3份,證明當事人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違法事實,以及具體時間、地點、位置,該行為未經相關部門行政審批且系當事人所為;
證據三:湘潭宇發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法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授權委托書1份、詢問調查通知書1 份;受委托人楚干文微信朋友圈截圖1張 。
2023 年3月9日,本機關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潭縣城執罰先告字〔2023〕第001號),告知你(單位)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內容,并告知你(單位)依法享有的權利。你(單位)于2023年3月16日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請求對公司未經核準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予以從輕處罰。
本機關認為,你(單位)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傾倒建筑垃圾的行為,違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一款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的規定;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的規定,應當予以處罰。
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案件調查,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并結合《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領域法律法規行政裁量權基準》附件6的規定,結合我局6月6日對該案件進行的重大案件集體討論結果,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1、警告;
2 、處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元)。
上述罰款,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縣支行(賬號:18221901040006597)繳納。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湘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湘潭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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