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司法局2024年行政執法工作總結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2-06 15:53
一、行政執法案件辦理情況
根據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權責清單,我局涉及的行政執法事項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其中,行政許可8件;行政檢查2次;行政處罰 2件。2024年共受理投訴3件。
二、行政執法檢查情況
1、積極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檢查”工作。依據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律師法、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5月中旬,縣司法局組織對縣域內三家律師事務所和五家基層法律服務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檢查,此次抽查律師9名,律所1家,基層法律工作者7名,基層法律服務所3家。通過查閱案卷、辦案臺賬等工作資料發現問題9處,提出整改意見9條次,并在“湖南+監督”平臺上如實反饋檢查結果。
2、8月6日、19日與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對我縣轄區律誠、浩正、國盛等6家法律服務咨詢公司進行聯合執法檢查,進行實地考察,查閱臺賬等,其中國盛法務的招牌與注冊登記的不一致,浩正從事債權債務的收購和處置,未從事訴訟等相關業務,該6家公司的從業人員都無法律服務資格,即不是律師也不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三、行政執法引起行政復議情況
2024年10月8日張某文、許某華向我局提交書面投訴材料稱,其民事訴訟中對方訴訟代理人楊某、成某、劉某等律師以及熊某、王某、劉某、賴某等法律工作者,“涉嫌詐騙、虛假訴訟”而促成法院枉法裁判,請求我局撤銷其律師執業資格及法律工作者執業資格。
我局經審查后,根據《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投訴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二)款、《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投訴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不予受理本次投訴。2024年10月18日我局向投訴人作出不予受理投訴決定書,并于同日郵寄送達張某文、許某華。
2024年12月12日張某文、許某華向湘潭市司法局申請行政復議,我局于12月30日提交了答辯舉證資料,截至目前復議機關正在審理之中。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