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24年行政執法總體情況總結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1-20 15:18
2024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縣各行政執法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升全縣行政執法工作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規范化、法治化水平。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簡要總結如下。
一、2024年行政執法工作成效
(一)強化執法規范化建設
1.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常態化
組織開展湘潭縣“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強化行政執法能力建設”專題培訓班、湘潭縣2024年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暨法治工作業務培訓班和行政執法人員云宣講活動,采取集中培訓、網絡教學等方式,縣直行政執法單位、鄉鎮線上線下培訓1500余人次。各行政執法機關采取多種方式認真組織開展分類分級分層執法人員全員輪訓,不斷提升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
2.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規范化
全面開展全縣行政執法人員信息采集工作,扎實做好“兩證”換(核)發工作,確保全縣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到位。2024年共組織兩次行政執法資格證考試,全縣共有905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執法資格考試,合格495人。
3.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嚴謹化
于2024年7月、9月分兩批次與檢察院聯動,并邀請專業律師開展了本年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從6個局機關和7個鄉鎮共抽取60件案卷進行案卷集中評查,在行政執法協調小組會議上進行通報和工作講評。結合法治政府建設督查對未參與案卷集中評查的單位的執法案卷進行隨機抽查,以問題促整改,以評查促規范,提高執法案卷質量。
4.非現場執法設備清理規范化
嚴格落實關于利用電子技術監控設備收集、固定違法事實的規定,進一步規范非現場行政執法活動,共清理非現場類執法類電子技術監控共計198個,近三年來罰款金額約為6172.915萬元,主要集中于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和醫療保障三個執法領域。
(二)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一是各行政執法單位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注重強化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布,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執法信息公示專欄等及時、全面地公開了行政執法的相關信息,落實更新機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二是各行政執法機關全面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在執法過程中,通過文字、音像等多種方式,對執法活動進行全面、系統、準確的記錄,做到了留痕可回溯。三是各行政執法機關全面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通過設立專門的法制審核機構或指定專人或聘請專業法律顧問對1584件重大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合理性、適當性進行全面審查,避免違法違規執法行為發生,以提高執法決定的準確性和公信力。
(三)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
一是各行政執法單位全面推行柔性執法,運用行政指導、行政和解等非強制手段確保柔性執法提質擴面。二是各行政執法單位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避免行政執法案件類案不同罰,落實“輕微免罰”“首違不罰”制度,切實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全年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59554件,罰沒金額2332.5186萬元。涉企免罰案件36件,免罰金額17.52萬元,從輕減輕處罰案件97件,減免金額171.8759萬元、涉企行政強制7件,包容審慎適用行政強制措施58起,均集中在公安部門和市場監管領域。縣交警大隊最大限度適用“首違警告”,落實“輕微違法免罰”,共辦理免罰案件17635起,輕罰案件685件。
(四)行政執法與普法教育結合開展
各部門扛實“誰執法誰普法”主體責任,確保了行政執法行為依法依程序處理,不拖拉、不推諉;推行行政處罰與普法教育相結合,堅持“執法+服務+普法”一體化理念,做好“巡、查、督”結合文章,對違法行為實行勸導、整改、處罰“三步走”,堅持溫情柔性執法,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指導約談等方式,讓被執法對象切實感受到執法“溫度”;把好案件的源頭關、過程關、結果關的同時,做好了當事人的回訪工作,有效避免違法行為再次發生,努力將普法教育效果向細枝末節、向縱深延伸,推動形成學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五)協調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我縣原委托執法文件于2024年10月份到期,在到期前,我縣制發《關于對委托鄉鎮行使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部分行政處罰權進行評估的通知》,對委托鄉鎮執法運行情況進行的專題調研,召開了評估座談會、組織人大代表、專業律師等對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討論會,論證委托事項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召開了全縣執法協調小組會議,對委托鄉鎮執法的背景、工作進度和委托下放的基本原則和下階段各執法單位進行委托鄉鎮執法的相關工作要求作出統一安排,要求各執法單位進行新一輪清理,確保對確需委托鄉鎮執法事項做到“依法下放、宜放則放”。
(六)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
加大對教育培訓、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安全生產、交通運輸、互聯網等與群眾“醫、教、住、行”密切相關的重點領域的執法力度。開展跨區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行業開展專項聯合整治,為校園食品安全保駕護航、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與健康、營造清朗氣清網絡空間、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追回欠薪薪酬300余萬元,及時排除電梯重大安全隱患等,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七)規范行政執法檢查活動
出臺了《湘潭縣貫徹落實涉企行政執法檢查“掃碼入企”》文件,重點明確了行政執法規范性要求以及園區執法歸口管理的制度。依托“湘潭營商碼”,做到“訪企必掃碼,入企必留痕”,并同步在“湖南優化營商環境網”和湘潭“親商管家”平臺上公開,做到涉企執法檢查可追溯、全留痕、全透明閉環管理,減少了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干擾。全年共張貼“掃碼入企”宣傳海報880份,累計掃碼入企440次,有效提升了執法透明度和企業參與度;制定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計劃190個,啟動190個,完成190項,錄入檢查結果2344個,公示檢查結果的對象2344個,其中企業對象950家,“一業一查”跨部門監管模式深入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更加完善。
(八)切實履行執法監督職能
各行政執法單位積極履行監督職能,依法依程序受理各類投訴舉報共2699件。2024年縣行政執法監督部門共受理各類投訴舉報共5件,已處理2件,對其中1起行政執法監督申請書舉報反映的內容,要求執法單位對行政處罰結果不予告知舉報人的行為進行自行糾正,保障了舉報人合法權益,提高了執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九)強化行政執法協作
通過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共享執法信息等,各行政執法單位之間形成溝通協作的工作機制和良好氛圍,執法工作的整體效能得到提高。與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加強溝通對接,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全面建立并規范執行,行刑銜接機制更加完善,杜絕了“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現象發生。全年我縣行刑銜接“正向”案件共計26件,均為縣直執法單位移送,已經過審查刑事不予立案6件;“反向”銜接案件112件,行政處罰立案87件。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執法理念與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規范和提升
(二)執法隊伍和財力保障有待進一步穩定和加強
(三)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待進一步落實落細
(四)執法案卷質量水平亟待進一步提高
(五)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推進遇到瓶頸
三、下一階段的工作打算
(一)持續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
1.做好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組織2025年度全縣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培訓,督促各行業系統組織執法業務培訓,確保每名執法人員年度培訓時間不少于60個學時,進一步提高執法隊員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2.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全方位管理。認真組織好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定期開展執法證件的清理,做好執法證件暫扣、回收和注銷等規范管理相關工作。
(二)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持續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化建設,加強對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的監督執行,確保執法公示及時準確、執法全過程記錄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持續推進、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全覆蓋,確保“三項制度”的有效執行和落地生根。
2.進一步優化監管方式、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繼續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完善聯合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機制。繼續推行入企檢查備案制和掃碼入企,做到“訪企必掃碼,入企必留痕”、“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堅決遏制亂檢查,防止逐利檢查、任性檢查,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工作的滿意度,減少復議和訴訟案件的發生。聚焦基層執法中存在的難點、痛點問題,全面推行包容審慎監管,指導適用柔性執法措施,落實“輕微不罰、首違不罰”,彰顯執法溫度。推動監管信息共享共認,進一步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強化重點領域執法部門業務協同、檢查結果互認,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指導各執法單位加強人工智能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的技術運用,以便更好地做好執法過程中的現場勘查和證據固定等工作。
(三)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1.做好鄉鎮賦權、受委托執法有關工作。繼續做好推進鄉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相關工作。進一步厘清委托鄉鎮執法事項,委托執法清單動態調整等,加強對賦權鄉鎮行政執法事項的法制審核,做好賦權事項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確保后續委托執法規范,工作做到“依法下放、因地制宜”。
2.積極履行行政執法協調職能。注重加強與各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確保行政執法協作機制作用進一步發揮,行政執法爭議穩妥解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案件移送渠道及時暢通,對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線索依規依紀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
(四)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1.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嚴格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和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處理工作等,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能力建設和監督體制機制建設。
2.推進行政執法監督多元化建設。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通過廣泛征集涉企執法問題線索、審查行政執法工作報告、查看近三年來的執法案卷、完成執法數據統計分析、評議考核等方式開展監督、查找問題。對重點執法領域、執法部門開展專項監督,建立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復議監督銜接協作機制,加強對執法共性問題的源頭治理和整體預防,暢通行政執法投訴機制等。
(五)強化行政執法保障
按照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要求,加強行政執法監督隊伍建設,督促各行政執法單位整合法制審核力量,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的參謀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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