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21年行政執法工作報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2-03-31 17:31
2021年我縣各執法單位積極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執法效果和質量得到明顯提升,F將2021年度行政執法工作總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1年1-12月份,全縣行政執法立案數總計102310件,到位罰沒款3214萬1367.03元,巡查89720次,行政強制1634件,拆除違法建筑面積9079.2平方米。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巡查力度、處罰案件數均有所增長。
縣直機關執法單位中,交警大隊數量突出,其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187919起,罰沒款1286.5萬元;自然資源局立案查處43宗,收繳罰款約350萬元;交通局行政強制類案件共計844件,到位罰沒款240萬元;應急管理局到位罰沒款約89萬元;城管局立案2039件,罰沒金額43.3萬元;農業農村局65件,到位罰沒款39.44萬元。
鄉鎮執法方面突出的單位有:中路鋪鎮,處罰案件32起,到位罰沒款1091385.6元;楊嘉橋鎮,處罰案件95起,到位罰沒款961162.01元;花石鎮,處罰案件30起,到位罰沒款488711.62元。
二、亮點突出
2021年,各執法單位全面認真履行執法職責,加大執法巡查力度,行政執法辦案數量和質量得到較大提升,行政處罰主動履行率較高,執法競賽活動效果明顯。與去年相比,今年執法工作進步明顯,主要體現在城市與鎮村容貌整治、自然資源管控、人居環境治理、馬路市場整治、生態修護治理等方面。
(一)執法效能突出,切實提升執法水平。城管局暢通行政執法與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并深入推行柔性執法模式,切實維護公民的正當權益,逐步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圍。與此同時堅持定期開展城市市容市貌和渣土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集中力量對多次不予整改的流動攤販、店外經營、建筑垃圾亂傾亂倒等行為進行立案處罰;自然資源局近兩年以縣長交辦函的形式交辦鄉鎮和相關行政機關進行整改,縣政府督查室對落實縣長交辦函情況進行督查,將督查的結果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下達“政務督查”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到位;交通運輸局為破解治超難題,根據湘潭縣治超辦積極推進公路治超由“人海戰術”向科技邁進的要求,通過“非現場執法”方式解決了點多面廣、人力不足、長效管控難以維持等問題,大大提高了工作成效;農業農村局今年2月份以來,為有效防控非洲豬瘟,加強了生豬監管力度,對生豬的調運、檢疫、定點屠宰采取日常的巡查執法,查處各類案件28起,其中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3起,刑事拘留8人,行政案件轉刑事案件的執法力度狠狠打擊了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二)鄉鎮執法進步顯著,有效查處違法事件。中路鋪鎮、花石鎮加大對國土資源的保護,在打擊破壞耕地、林地,亂搭亂建等非法占用土地方面,執法力度大,效果明顯增強。譚家山鎮、楊嘉橋鎮在打擊非法采洗砂方面,治理效果顯著;易俗河鎮在打擊無證經營、非法儲存燃氣等方面,打擊措施到位;石鼓鎮、排頭鄉拆違拆建2000余平方米,石潭鎮拆違拆建1500平方米。鄉鎮綜合執法的積極性與主動性、依法行政能力、執法水平提升顯著,執法行為不斷規范,執法方式不斷創新。如譚家山鎮配備無人機,加強對鎮域內違法采砂采石和農村宅基地未批先建行為的巡查,提高了巡查和執法效率。2021年鄉鎮執法基本實現了發現問題苗頭就能及時發現并處理,避免因處理不及時而產生一系列不良影響。
(三)三項制度落實到位,案卷質量日趨完善。各執法單位嚴格按照縣人民政府出臺的《湘潭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切實貫徹三項制度的執行。如:農業農村局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行為過程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城管局行政處罰網上全公示,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且“一案一光盤”;烏石鎮法制審核內部流程清晰,程序規范;石鼓鎮采用執法記錄儀拍照等多種方式落實執法全程記錄,執法車配備齊全,執法隊伍統一著裝;射埠鎮執法信息采用電子屏動態公示,及時明了。近日司法局通過實地評查和集中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對15個局機關和17個鄉鎮共抽取案卷126件進行了案卷評查,從今年案卷評查結果來看,各單位案卷質量逐步提升,案卷整理歸檔日趨規范,瑕疵逐漸減少。其中交警大隊、公安局、城管局、易俗河鎮、譚家山鎮、射埠鎮、錦石鄉等單位能按照相關要求,完善執法文書格式,辦案流程完整,案卷整理成冊,整潔規范,案卷質量較高。
三、不足之處
經過多年摸索與改進,我縣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們清醒地認識到,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所面臨的困難還不少,離省市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不小的差距。
(一)主體把握不準確,執法用章錯誤。這一問題主要體現在鄉鎮,對鄉鎮的案卷評查過程中發現,一是鄉鎮執法處罰案件全部屬于委托執法范圍,部分鄉鎮對哪些處罰權屬于以自己名義行使、哪些屬于以被委托名義行使存在困惑。二是部分鄉鎮對委托執法認識不到位,錯將鄉鎮執法大隊作為行政執法主體,處罰文書上自行加蓋鄉鎮執法大隊公章,如:青山橋鎮、分水鄉。
(二)執法程序不規范,適用處罰裁量基準不嚴格。一是在個別行政處罰案件中,調查取證、實地送達或核查程序不規范,如:部分執法單位存在多個文書送達共用一個送達日期的現象。再如:市場監管局,在提供事實和法律依據過程中以及外部程序方面有待提高。二是罰款沒有區分輕微違法、一般違法、較重違法情形,沒有嚴格適用相應的處罰裁量基準,部分執法單位忽視裁量基準,案卷中沒有相關處罰裁量基準的適用。如:衛健局,雖然案卷質量較去年有所提升,但適用法條方面、執法程序方面、裁量權基準方面均有待提升。
(三)行政執法不均衡,查處差異較大。從競賽情況來看,有的執法單位參與積極、熱情較高,有的卻由于重視不夠,導致反響平平。個別單位案件查處數量與執法職責范圍及違法現實狀況不適應,如:文體旅局,今年僅收繳罰沒款8.4萬元,依法行政整體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各執法單位普遍存在巡查不到位現象,導致案件來源渠道單一,執法視野狹窄,未能積極拓展執法領域。
(四)執法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升。目前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崗位流動大,部分單位執法人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同時,由于各單位經濟基礎不同、財力投入程度不一致,導致個別執法單位的執法記錄儀、執法車等基本設備未能配備齊全,各鄉鎮和五大綜合執法大隊執法服裝不統一、各成一派,有些執法大隊甚至無執法服裝。
(五)案卷質量參差不齊。主要體現在執法文書格式不嚴謹,法律用語不專業,存在漏洞。在流程方面,重立案、輕結案,未嚴格實行結案審批,罰款到位即結案,未關注違法行為整改到位與否。未嚴格執法審核內部工作流程,一般案件處理未落實承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簽批規定,同時,證據收集不全面,較注重違法行為人的筆錄(口供),造成證據單一,不能從多角度印證違法事實。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強化站位意識。進一步提高全縣依法行政意識,全面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各執法部門、單位必須要認真抓好行政執法競賽工作,將其納入單位的主要工作事項及工作內容,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制定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考核。
(二)強化定期督查考核。建議由縣級分管領導負責,由縣司法局組織對各執法單位進行定期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
(三)強化執法隊伍建設。一方面由主管部門定期、不定期組織執法人員進行培訓,全面提高執法隊員執法能力,補齊履職“短板”。鼓勵執法人員積極考取省級行政執法資格證。另一方面保持執法隊伍穩定,將優秀骨干人員配備到執法一線,尤其是鄉鎮不得隨意調整綜合執法大隊人員,保證專人專職、人員穩定。
(四)強化執法裝備與財政投入。一是建議投入專門資金,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優先配齊執法記錄儀、執法車輛等執法必需品;統一規范各鄉鎮和五大綜合執法大隊執法隊伍著裝。二是明確獎懲措施,推行行政執法財政保障獎罰制度,對執法效果突出,予以表彰獎勵;對于執法任務未完成的單位,由相關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并在績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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