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2024年度耕地恢復(含永農整改)技術服務項目 (擇優)邀請公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12-15 10:28
一、采購項目基本概況
1、采購項目名稱:湘潭縣2024年度耕地恢復(含永農整改)技術服務項目
2、采購方式:擇優選擇
3、評定方式:綜合評分
4、采購預算:72.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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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號 |
標的 名稱 |
技術及服務需求 |
合同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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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潭縣2024年度耕地恢復(含永農整改)技術服務項目 |
(一)湘潭縣2024年度耕地恢復工作 (二)湘潭縣2024年度永農整改工作 |
1、完成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天內完成,具體根據合同約定。 2、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付款方式: 3.1、合同簽訂并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總額的50%,剩余50%經縣自然資源局組織局相關部門審核后無息支付,具體撥付以國庫撥付為準。 3.2、具體付款方式以簽訂的采購合同為準,付款憑正式稅務發票,發票須由中標人開具。 |
二、供應商資質要求:
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1.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2營業執照副本、銀行開戶資格材料
1.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納稅及繳費憑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費的證明原件,或者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承諾書。
1.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1.5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具有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城鄉規劃乙級及以上資質。
3、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三、(擇優)邀請文件的獲取、遞交及擇優的時間:
1、請于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時到12:00時,下午14:30時到17:00時(北京時間)到凌云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獲取(擇優)邀請文件。
2、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4日10時3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凌云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區湘潭大道眾一國際C棟三樓)。在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響應文件為無效文件,采購人、擇優代理機構或者評標小組應當拒收。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擇優)邀請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不予受理。
4、擇優時間:2024 年12月24日10時30分 (北京時間)。
5、擇優地點:凌云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會議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區湘潭大道眾一國際C棟三樓)。
四、采購項目聯系人電話和電話:
采購人名稱:湘潭縣自然資源局
地 址:湘潭縣易俗河鎮
聯 系 人:謝磊
電 話: 0731-57336113
擇優代理機構名稱:凌云招標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區湘潭大道眾一國際C棟三樓
聯系人:江媛 趙玲
電 話:0731-5861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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