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登記辦事指南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fā)布時間:2023-11-29 10:23
湘潭縣不動產登記業(yè)務辦事指南
一、抵押權首次登記
二、抵押權變更登記
三、抵押權轉移登記
四、抵押權注銷登記
湘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二0二四年九月
(一)抵押權首次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fā)證
二、申請主體
抵押權首次登記應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權證書(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權證書,系統(tǒng)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主債權合同。最高額抵押的,提交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xù)發(fā)生債權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記原因材料等必要材料;
抵押合同。主債權合同中包含抵押條款的,可不提交單獨的抵押合同書。最高額抵押的,提交最高額抵押合同;
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可由雙方確認的體現(xiàn)出債權債務關系以及抵押條款的申請材料代替(如:主債權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5.同意將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的,提交已存在債權的合同以及當事人同意將該債權納入最高額抵押權擔保范圍的書面材料;
6.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提交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等規(guī)劃許可文件(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7.通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抵押的,提交承包方同意的書面材料;通過流轉取得的耕地、水域、灘涂上的土地經營權抵押的,還應提交發(fā)包方備案材料;
8.抵押預告登記轉抵押權首次登記的,還應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系統(tǒng)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四、收費標準
登記費: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業(yè)(含個體工商戶)等符合免收政策的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變更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fā)證
二、申請主體
抵押權變更登記,應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因抵押人或者抵押權人姓名、名稱發(fā)生變化的,可單方申請;不動產坐落發(fā)生變化的,可由抵押人單方申請。不動產發(fā)生轉移導致抵押人發(fā)生變化的,可由抵押人或者抵押權人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人單方申請的除外(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系統(tǒng)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抵押權變更的材料,包括:
(1)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稱變更的,提交能夠證實其身份變更的材料;
(2)擔保范圍、被擔保債權種類或者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fā)生變更的,提交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約定相關變更內容的協(xié)議;
(3)最高額抵押權變?yōu)橐话愕盅簷嗟模峤蛔罡哳~抵押權擔保的債權已確定的材料;
(4)因被擔保債權數額、最高債權額、擔保范圍、債務履行期限發(fā)生變更等,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的,還應提交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文件;
(5)禁止或者限制轉讓抵押不動產的約定發(fā)生變化的,提交變更的材料。
四、收費標準:
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三)抵押權轉移登記
一、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發(fā)證
二、申請主體
抵押權轉移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抵押權人和債權受讓人共同申請。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fā)生變化的,可單方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不動產登記證明(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權登記證明的,系統(tǒng)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4.抵押權轉移的材料,包括:
(1)申請一般抵押權轉移登記的,還應提交被擔保主債權的轉讓協(xié)議;
(2)申請最高額抵押權轉移登記的,還應提交部分債權轉移的材料、當事人約定最高額抵押權隨同部分債權的轉讓而轉移的材料;
(3)原債權人已經通知債務人的材料。
四、收費標準
登記費: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業(yè)(含個體工商戶)等符合免收政策的免收不動產登記費。
五、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四)抵押權注銷登記
一、辦事流程
申請→受理→審核→登簿
二、申請主體
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的,可由抵押權人單方申請;主債權消滅的、抵押權已經實現(xiàn)的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致使抵押權消滅的,可由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申請。
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或電子身份證)、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身份登記證明(可信息共享獲取無需提供);
3.抵押權消滅或者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的材料;
4.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共同申請注銷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人單方申請注銷登記的,提交不動產登記證明(如未申領紙質不動產證明的,系統(tǒng)自動獲取電子證,不需提交)。
四、收費標準
不收費。
五、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不動產登記收費依據:發(fā)改價格規(guī)﹝2016﹞2559號、財稅﹝2019﹞45號、湘發(fā)改價費﹝2017﹞264號
辦事指南依據《民法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登記操作規(guī)范(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
咨詢電話:湘潭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0731-57336113
監(jiān)督電話:湘潭縣自然資源局督查室 0731-5782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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