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縣自資(委易)罰決〔2025〕6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12-26 08:26
被處罰單位:湘潭樂林游樂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明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MA4LA6E466
地址:易俗河鎮梅林橋村荷葉組
我局于2025年3月3日,對你公司未取得用地手續建設游樂園項目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你公司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于2020年4月非法占用易俗河鎮梅林橋村曙光組集體土地1995m²(其中占坑塘水面面積958m²,喬木林地面積322m²、其他園地438m²,其他林地277m²)建設游樂園,2020年6月建成。該宗用地符合《易俗河鎮梅林橋村村莊規劃(2021-2035)》。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屬非法占地違法行為。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 湘潭樂林游樂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詢問筆錄及身份證復印件;
2. 易俗河鎮梅林橋村支部書記詢問筆錄:
3. 湖南省國土空間調查監測所出具的《土地勘測技術結論》;
4. 易俗河鎮梅林橋村村莊規劃(2021-2035)局部;
5. 歷史影像圖截圖;
6. 現場照片;
7. 其他資料。
我局已于2025年3月14日依法向你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你公司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你公司在接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后在規定期限內未要求上述權利,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年修訂)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參照《湖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的通知》(湘自資規〔2019〕5號)第一部分第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我局現責令你公司接到本決定書15日內將非法占用的1995m²土地退還給易俗河鎮梅林橋村村民委員會,并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 沒收非法占用易俗河鎮梅林橋村1995 m²集體土地上的建(構)筑物及設施;
2. 并處罰款人民幣39900元(按20元/m²)。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二條的規定:你公司應當在接到本處罰決定15日內將罰款上繳到湘潭天易農商銀行,賬號84030950000000011,逾期不繳納罰款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本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湘潭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直接向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湘潭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湘潭縣自然資源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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