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應急管理局關于湘潭縣中路鋪鎮“8·19”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1-01-11 09:15
2020年8月19日,國道107湘潭縣中路鋪鎮中路鋪村路段發生一起重型罐式半掛車(盛裝介質鹽酸)與同向前方多輛車相撞,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傷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44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湘潭縣人民政府批準,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公安局、交通局、交警大隊、總工會、中路鋪鎮人民政府為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并邀請縣紀委監委參加。
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者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并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議。
一、事故有關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0年8月19日,湖南沃辰物流有限公司租賃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從衡陽建滔公司采購的鹽酸,運輸至長沙市寧鄉市,當日14時20分,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駕駛員唐某駕駛湘DB2367(湘D7955掛)重型罐式半掛車(盛裝介質鹽酸,限32噸,實載30.06噸),沿國道107由南往北行駛,途經國道107湘潭縣中路鋪鎮中路鋪村(文光飯店)1798km+400m地段時,在超車的過程中與同向前方由段某駕駛的湘KNC332小型越野客車相撞,接著相繼與相對方向車道內由北往南行駛的由屈某駕駛的湘AP147H小型轎車、馬某駕駛的湘CBG865小型轎車(搭乘李某、尹某)兩臺小型車相撞,導致車輛失控,駛出道路左側路基,撞到路基外一棵樟樹及一根交通信號桿和停在路旁的湘C59K58號微型面包車后側翻,損壞胡某家圍墻,造成湘DB2367掛車押運員周某死亡,該車駕駛員唐某及湘CBG865號車駕乘人員馬某、李某、尹某四人受傷、五車損壞,槽罐車內鹽酸泄露的交通事故。
(二)應急救援情況
事故發生后,14時20分群眾賴某撥打報警電話110。14時27分左右湘潭縣三人民醫院救護車到達現場,開始搶救。14時30分左右中路鋪派出所、交警隊二中隊到達現場并維持秩序。14時38分中路鋪鎮人民政府接到電話,黨委書記及其他黨政負責人趕往現場進行初步處置。隨后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環保局、縣交通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交警大隊、市應急管理局帶領相關技術單位和人員到現場指導。16:30左右消防救援大隊將周某從駕駛室解救出來,發現已經死亡。
(三)道路情況
現場位于國道107湘潭縣中路鋪鎮中云村(文光飯店)1798km+400m地段,國道路面完好,干燥,路段警示、提示標牌齊全,視線良好,天氣晴朗。
(四)相關單位情況
1.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
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蒸湘北路47號705號,成立于2006年3月2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4067853583944,法定代表人周某,屬于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資本貳仟萬元整,經營范圍為道路普通貨運運輸、貨物專用運輸(罐式容器)、危險貨物運輸(劇毒化學品、危險廢物、3類、6類、8類、2類1項、2類2項、2類3項、5類1項)。于2006年3月取得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2018年7月9日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換證,有效期至2022年7月8日。企業于2018年9月10日取得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級達標。
公司現有員工165人,共有駕駛員、押運員155人,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8名,動態監控管理人員2名。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持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書。擁有危險品運輸車137輛(牽引車64臺整車11臺、罐式半掛車62臺),主要從事液堿、鹽酸、硫酸等;愤\輸業務,運輸業務主要在湖南、廣東、江西、廣西、貴州等省份。
經調查,2019年3月2日、9月23日,公司分別同時印發了《關于調整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通知》《關于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決定》,周某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長;張某等12人任小組成員。2019年8月1日印發《關于設置公司職能部門和部門負責人通知》(鴻福【2019】12號),設置部門為:安全部、綜合部、財務部、車輛管理部(車隊),明確了部門負責人及工作職責內容。
公司制定了《2020年教育培訓計劃》《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匯編》(79項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匯編》(8項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匯編》(9類應急預案)等文件資料,開展了安全教育培訓及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2.湖南沃辰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沃辰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湘潭市岳塘區寶塔街道福星中路169號福星國際金融中心1棟2104001號,成立于2018年10月17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300MA4Q1D7T0C,法定代表人孟某,屬于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資本貳仟萬元整,經營范圍為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運輸(醫療廢物、危險廢物、2類、3類、4類、5類、6類、8類、9類)。于2006年3月取得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2018年7月9日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換證,有效期至2022年7月8日。
公司共有員工98人,有駕駛員、押運員90人,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4人,動態監控管理人員2人,兼職安全員4名。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持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培訓合格證書。目前公司擁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43臺。主要運輸液堿、鹽酸、硫酸等;窐I務,運輸業務主要在湖南、廣東、江西、貴州等省份。
經調查:公司制定《押運員工作崗位職責》,與押運員周某簽訂《危險貨物押運員崗位危險告知書》《員工職業危害告知書》《2020年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書》;提供周某技能考核數據,2020年相關培訓及參會記錄。
(五)駕駛人情況
唐某,男,漢族,1984年7月25日出生,戶籍地為湘潭市雨湖區長城鄉高坪村泥魚山25號,系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駕駛員。駕駛證準駕車型為A2,初次領證日期2010年9月,駕駛證狀態正常。從業資格類別為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道路運輸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初次領證日期分別為2019年2月21日、2018年11月12日。
經湖南錦程司法鑒定中心檢驗并出具檢驗結果(潭錦程司鑒中心〔2020〕毒鑒字第523號),事故發生時,排除唐某酒駕。
(六)押運員情況
周某,男,漢族,1969年1月7日出生,戶籍地為湘潭射埠鎮巨魚村季陽組,同時受聘于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湖南沃辰物流有限公司從事押運員崗位。從業資格類別為道路運輸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初次領證日期為2017年8月3日。
(七)事故有關單位與相關人員關系
2020年1月2日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與湖南沃辰物流有限公司簽訂運輸車輛租賃合同、安全協議: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將湘DB2367(湘D7955掛)重型半掛罐裝車租賃給湖南沃辰物流有限公司使用,雙方約定車輛由湖南沃辰物流有限公司自行管理。車輛駕駛員由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負責配備。2020年8月5日,唐某入職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駕駛湘DB2367(湘D7955掛)重型半掛罐裝車從事運輸工作。
周某于2018年1月受聘于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受聘于湖南沃辰物流有限公司,在兩家公司從事押運員工作。
(八)車輛基本情況
1.湘DB2367(湘D7955掛)重型罐式半掛車信息
湘DB2367(湘D7955掛)所屬單位為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湘DB2367車輛類型為解放牌CA4250P66K24T1E5Z重型半掛牽引車,車輛識別代號為LFWSRXRJ1HFA06439,車身顏色為黃色,整備質量為8805kg,經營范圍為危險貨物運輸(3類、8類),車輛檢驗有效期為2020年9月;湘D7955掛車輛類型為瑞江牌WL9402GFWA重型罐式半掛車,車輛識別代號為LRJ98RG33H0004112,車身顏色為黃色,整備質量為8500kg,經營范圍為危險貨物運輸(8類),車輛檢驗有效期為2020年9月。
湘DB2367投保交強險,保險期至2020年9月。投保司乘人員雇主責任保險,保險期至2021年8月17日;湘D7955掛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保險期至2020年11月。投保道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保險,保險期至2020年9月11日。
2.湘DB2367歷史數據情況。衡陽國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關于衡陽雁峰鴻福有限公司湘DB2367事故情況報告》:經調取平臺近半年的歷史軌跡數據以及報警數據分析整理該車輛在近半年內無超速、疲勞駕駛等情況,設備運行情況良好。
經調取平臺近半年的疲勞駕駛預警信息,共有31條預警記錄,通過第三方監控人員下發TS語音提示、電話通知企業,更換司機卡、停車休息20分鐘以上等方式,未出現疲勞駕駛報警情況。
3.車輛檢驗鑒定情況。經湖南錦程司法鑒定中心(潭錦程司鑒定中心〔2020〕機鑒字第821號)鑒定:對湘DB2367(湘D7955掛)重型半掛罐裝車制動系統、轉向系統進行檢驗分析,均未檢見異常。
4.車輛行駛速度情況。衡陽國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關于衡陽雁峰鴻福有限公司湘DB2367事故情況報告》:最后運行速度59公里/小時。
5.車輛碰撞形態鑒定。經湖南錦程司法鑒定中心(潭錦程司鑒定中心〔2020〕機鑒字第x334號)鑒定:湘DB2367(湘D7955掛)該車車頭整體向后向下凹陷變形;前保險杠左端有46×40厘米破裂缺失痕跡;前面板整體破碎脫落;左前車門缺失;左前車門踏板向后彎曲變形并破裂;左前輪失壓;車頭左側后端有12×11厘米刮擦痕跡,上附有白色物質;車身右側突出部位有多處擦地痕跡;前保險杠右側面向后彎曲變形;右前車門踏腳板外側有9×2厘米刮擦痕跡,上附有黑色物質;第二、第三軸右輪上端擋泥板向內凹陷變形車廂罐體右側后端破裂。
(九)車輛裝載情況
衡陽建滔成品發貨過磅單(單據編號DB202008190086)顯示:湘DB2367(湘D7955掛)該車整備(空)質量為18.54 噸,所載鹽酸重量為30.06噸,實際總重量為48.60噸。湘DB2367行駛證登記整備質量為8.305噸,湘D7955掛總質量為39.999噸,整備質量為8.5噸,核定載質量31.490噸。
事故發生后,發生泄露,鹽酸泄露量為1.1噸。
二、事故原因
經深入調查和綜合分析認定,事故原因是駕駛人唐某忽視交通安全,駕駛機動車在不具備超車條件的情況下超車,遇危險狀況操作不當,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此次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交通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三、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的個人
唐某,湘DB2367(湘D7955掛)重型半掛罐裝車駕駛人,忽視交通安全,駕駛機動車在不具備超車條件的情況下超車,遇危險狀況操作不當,造成一死四傷的道路交通事故。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一)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運輸相關企業要認真吸取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防止事故再次發生,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生產安全。
(二)強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企業要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公司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提高安全意識,落實隱患排查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嚴格安全管理工作,實現安全生產。
(三)強化落實部門的監管責任
各相關行業管理單位要加強對企業的安全指導服務,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加強督導企業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堅決遏制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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