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民法院:護企優商 法官與調解員“雙輪驅動”化解勞動爭議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6-04-14 11:15
2026年是“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湘潭縣人民法院緊扣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的主題,深入踐行“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統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積極探索護企優商與勞動爭議多元化解新路徑,成功構建起法官與人民調解員“雙輪驅動”的聯合調解模式。近日,在該模式的推動下,我院成功化解一起勞動爭議案件,法官與駐院調解員協同聯動,通過“法理情”相融的聯合調解,促成企業與勞動者達成庭前調解并簽訂調解協議,實現了護企與安民的雙贏局面。
本案源于某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爭議。雙方因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未休年休假工資、加班工資等問題產生爭議,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后對裁決結果不服,向我院提起訴訟。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雙方對立情緒明顯:一方面企業面臨經營壓力,擔心訴訟帶來訴累,影響正常經營;另一方面勞動者認為自身合法權益未得到充分保障,維權意愿強烈。若簡單開庭判決,不僅可能激化勞資矛盾,還可能對企業的后續經營和勞動者的就業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秉持“優化營商環境與保障民生并重”的理念,確立了“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多元解紛”的工作思路。鑒于勞動爭議專業性強、情感因素復雜,承辦法官主動邀請經驗豐富的駐院調解員共同參與,組建“法官+調解員”聯合調解團隊,著力降低企業解紛成本,深入踐行“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從法律層面進行精準釋明,詳細解讀勞動爭議相關法律規定,厘清雙方權利義務邊界,明確法律風險;調解員則發揮貼近群眾的優勢,從情理角度對企業負責人與勞動者進行耐心疏導,引導雙方換位思考。
聯合調解團隊采取“背對背”溝通與“面對面”協商相結合的方式,分工協作。一方面,法官與企業負責人深入交流,從企業長遠發展、用工規范管理、社會責任擔當等角度分析利弊,鼓勵企業展現擔當;另一方面,調解員與勞動者促膝長談,幫助其理性評估訴訟成本與時間成本,合理調整訴訟預期。
經過多輪調解,雙方逐漸放下對立情緒,理性協商。最終,在法官與調解員的共同見證下,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未休年休假工資、加班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達成一致,并當場簽署調解協議。
企業負責人與勞動者均表示:“法官講法、調解員講情,這種聯合調解的方式,讓我們明白了法律底線,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溫度,更體會到湘潭縣人民法院優化營商環境、保障民生的決心!
本案的圓滿化解,是湘潭縣人民法院以“企業服務年”為契機,深化勞動爭議多元化解、優化營商環境的一個縮影。法官+調解員的“雙輪驅動”模式,既為民營企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護航,也實現了對民生的切實保障。下一步,湘潭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延伸司法服務觸角,做優“法官+調解員”聯調模式,推動勞動爭議源頭預防與前端化解,以更高質量的司法服務護航企業發展、保障民生福祉,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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