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縣委辦公室 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天易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湘潭蓮鄉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優化整合方案》的 通知 潭縣辦〔2024〕15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4-07-31 11:43
各鄉鎮黨委和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天易經開區各相關局室,各縣屬國有企業:
《湘潭天易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湘潭蓮鄉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優化整合方案》已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湘潭縣委辦公室 湘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28日
湘潭天易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湘潭蓮鄉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優化整合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工作部署,優化國有資本、資產、資源配置,根據2023年省委巡視組交辦件及相關政策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實現集約節約、提升資源效率為目標,按照“總體謀劃、聚焦主業”的基本原則,以湘潭天易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易發展集團)為母體,對天易發展集團和湘潭蓮鄉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蓮鄉發展集團)進行優化整合。厘清政企邊界,建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增強自我“造血”能力,實現公司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在實施資產重組、債務重組、功能重組的同時,綜合考慮企業存量債務化解等需要,保留蓮鄉發展集團“殼子”,仍作為縣財政局全資出資企業。原蓮鄉發展集團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事務由縣政府牽頭,新公司履行主體責任,一事一議。蓮鄉發展集團領導班子和董事由天易發展集團領導班子和董事兼任,按整合前蓮鄉發展集團的口徑合并財務報表,蓮鄉發展集團財務印鑒和行政公章由整合后的天易發展集團相應內設機構管理。
(一)優化資本布局。聚焦主業發展,按照“主業歸核、產業歸類、資產歸項”要求,優化整合業務板塊,提升資產資源配置效率,實施專業化經營,有效化解債務和防范風險。
(二)堅持瘦身增效。推進集團下轄公司“關停并轉”,將原有兩家集團公司下轄的48家子公司優化整合成5家一級子公司(其中新組建2家)、28家二級子公司,依法注銷17家子公司,精簡率達到32%。優化整合后,以機構精簡、人員精干為目標,集團公司內設部室7個(不包括紀檢監察、黨建、工會),人員壓減至60人以內,精減率達到36%。
(三)實現優化整合。堅持實體化、市場化、專業化轉型,優化債務結構、降低債務總量、激發內生動能,實現企業效益、核心競爭力、綜合實力大提升。整合后,力爭3年實現總資產過200億元,年利潤過1億元。
二、整合后公司性質與職能定位
(一)公司名稱:湘潭天易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辦公地址:湘潭縣易俗河鎮天易大道8號天易創業大廈。
(三)公司性質:國有獨資企業,縣人民政府授權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履行出資人職責。
(四)職能定位:商業類兼顧功能職能的縣屬國企。
(五)經營范圍:主要從事城市及鄉鎮基礎設施建設、片區開發、工程項目建設、產業投資、股權投資、文化旅游、資產資源經營、物業管理、殯葬服務、充電樁建設及運營、礦山開發及經營、土地整理和復墾、廢舊物資回收、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和增減掛鉤指標交易等。
三、法人治理結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設立黨委、董事會、經理層。
(一)黨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及相關規定,按程序設立黨委,黨委委員不超過7人,其中黨委書記1人、黨委副書記2人(其中黨委副書記兼任紀委書記1人)。
(二)董事會。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不超過7人,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與董事會成員、經理層成員實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其中董事長1人、董事1人、職工董事1人、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委派外部董事4人。
(三)經理層。設立經理層,經理層成員5人,其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3人、總會計師1人。
四、組織機構設置
(一)領導班子職數。領導班子職數7人,其中黨委書記、董事長1人,總經理1人(總經理為中共黨員的,擔任黨委副書記),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人,副總經理3人,總會計師1人。集團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采取競聘上崗、公開招聘等方式選拔任用經理層人員。
(二)內設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定內設機構,設立綜合管理部、財務管理部、金融管理部、資產運營部、工程項目部、投資發展部、法務工作部(含審計風控)7個職能部門。今后,根據公司實際發展需要,經縣人民政府和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同意后,可對內設機構部門進行調整,但總數不得超過7個。依法依規設立紀檢監察、黨建、工會等機構,不占內設機構數量。
(三)一級子公司設置。按照“整合與改革并行,做大與做強并重,化解債務與整合資源并舉”的原則,以管理權為整合口徑,優化整合一批、依法注銷一批,設立5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一級子公司(其中商業二類1家,商業一類兼顧功能職能的4家)。
1.湘潭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商業二類子公司)
將原湘潭天易富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天易輝鴻實業有限公司、湘潭天易騰欣項目建設有限公司、湖南天易融通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湘潭盛弘實業有限公司、湘潭天易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服務有限公司、湘潭天易項目投資有限公司、湘潭天易水利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湘潭天易啟運城市發展建設有限公司、湘潭天易鴻達棚戶改造項目有限公司、湘潭縣交通運輸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等11家隱債承債主體作為湘潭縣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下轄子公司。
發展定位:作為核心承債主體,構筑融資資金池,相關公司僅作為融資主體,不作具體運營。
2.湘潭天易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商業一類兼顧功能職能的子公司)
將原湘潭天信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湘潭天易弘景貿易有限公司、湘潭鐵順倉儲有限公司、湘潭縣農發資源利用有限公司、湘潭縣洛口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湘潭盈通商貿有限公司、湘潭縣鋼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作為湘潭天易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的下轄子公司。
發展定位:主攻AA信用評級主體打造,主要開展砂石礦山、高新技術、縣域內特許經營項目、金屬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投資、各類貿易等業務。
3.湘潭天易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商業一類兼顧功能職能的子公司)
組建新的湘潭天易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暫定名,以登記機關核準為準),將原湘潭縣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蓮鄉路橋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湘潭旭展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匯和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天易建筑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作為其下轄子公司。
發展定位:城市建設及運營主體。主要承接縣域范圍內符合條件的道路土方、給水排水、路燈綠化等市政工程、城市市容管理、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銷售、物業管理、渣土調配及管理、建筑設計等業務。
4.湘潭縣蓮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商業一類兼顧功能職能的子公司)
組建新的湘潭縣蓮鄉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暫定名,以登記機關核準為準),將原湘潭縣農業農村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湘潭縣文旅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湘潭縣洛口醫療管理有限公司、湘潭縣蓮鄉土地開發經營有限公司、湘潭九源文化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5家公司作為其下轄子公司。
發展定位:鄉村振興一、二、三產業經營主體。主要從事土地整理及復墾、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和增減掛鉤指標交易,農村公益性公墓、殯葬服務,鄉村旅游、紅色文化教育培訓,藥品器械供應鏈建設等業務。
5.湘潭湘霖水務有限公司(商業一類兼顧功能職能的子公司)
發展定位:主要經營城鄉居民飲用水生產銷售、污水處理等業務。
依法依規將業務單一、規模較小、債權債務清晰的原湘潭蓮鄉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湘潭飛梵貿易有限公司、湘潭冠富建材銷售有限公司、湘潭良俊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天易創業服務有限公司、湘潭縣譚家山綜合項目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湘潭鴻德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湘潭梅林農業公園開發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蓮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湘潭縣白石文化旅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湘潭縣交通運輸服務有限公司、湘潭縣青山橋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湘潭錦裕砂石有限公司、湘潭縣天易汽車站有限公司、湘潭縣鄉村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湘潭縣蓮創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湘潭縣富江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注銷,其債權債務依法依規清償、置換或劃轉至相關聯公司(需在征得債權人同意的前提下進行)。
五、人事、薪酬及目標管理
1.人事管理。集團公司核定員額60人。由集團公司黨委制定《湘潭天易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湘潭蓮鄉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人員分流方案》,從天易發展集團、蓮鄉發展集團的員工中擇優選用中層負責人和員工。在原集團公司工作的編內人員去向,應采取“雙向選擇”形式確定。凡自愿申請繼續留在公司工作的,需在征得公司黨委同意的前提下,提交申請并承諾自愿放棄編制;其他人員回原單位工作。在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工作并與天易發展集團簽訂勞動(勞務)合同的28人納入天易經開區管委會的人員分流,具體方案由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制定,不占用公司改革的員額。未錄用人員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用工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關系,可適當考慮“過渡期”的安置,并做好相關穩定工作。新進公司員額制員工原則上采用社會化聘用方式。公司職員定崗定責,每年度按工作業績進行績效考核,根據考核排名結果實行末位淘汰1–2人,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社會公開擇優招聘相應專業人員進行補充。
2.薪酬管理。優化整合后,集團公司人員工資薪酬實行“托底、限高”管理,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工資年薪總額(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原則上不超過25萬元;子公司人員實行工資總額管理,工資薪酬根據績效情況實行“托底、不限高”管理。集團公司和子公司人員工資薪酬分為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基本年薪由集團公司按實際管理要求確定分配系數,報縣人民政府、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審定。績效年薪由集團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目標考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和公司個人年度綜合考核評價結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審定。設立特別貢獻獎,公司職員在招商引資、融資化債、促進企業發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經集團公司黨委會集體決策,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審定同意后,可發放特別貢獻獎獎金。
3.目標管理。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實行任(聘)期制,任(聘)期屆滿,績效考核合格的可以連任(續聘)。黨委領導班子成員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內綜合考核評價周期為3年,任期綜合考核評價較差,經分析研判確屬不勝任或者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應當及時采取調整崗位、免職(解聘)、降職等方式予以調整。董事會成員、經理層成員每個任期(聘期)為3年。領導班子的績效考核辦法,由天易經開區管委會制定,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中層負責人及員工的績效考核辦法,由集團公司黨委制定,報天易經開區管委會批準后實施。
六、實施步驟
1.前期準備及決策階段(2024年6月20日前)。起草優化整合方案并按程序報天易經開區黨政辦公會、黨工委會,縣政府常務會,縣委常委會會議審議。
2.啟動和實施階段(2024年7月底前)。對資產、債務、業務、人員情況進行摸底,實質啟動優化整合工作。完成集團公司班子組建和子公司、機構、人員的優化整合,新成立的一級子公司組建基本到位。
3.鞏固提高階段(2024年12月底前)。加快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建成“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現代企業。
七、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湘潭縣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由陳李理同志牽頭,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總工會、縣委編辦、縣政府辦、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審計局、縣市場監管局、天易經開區財政局、天易經開區組織工作局、天易發展集團、蓮鄉發展集團共同配合抓好各項具體工作落實。湯立新同志抓好日常統籌協調工作,根據工作進度加強組織調度,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李哲、王祉澎同志牽頭負責優化整合前期工作。
2.嚴防債務風險。加強資金管理和調度,統籌安排各整合單位的債務化解工作。積極協調與相關債權人的關系,爭取債權人的支持,簽訂三方協議,穩定市場信心,嚴防發生系統性風險。涉及改革的兩家公司要開展清產核資摸底工作,包括企業資產、負債(含債務)、所有者權益、業務投資及損益、經營狀況、人員等情況。
3.確保平穩推進。優化整合期間,由兩家公司董事長李哲、總經理王祉澎對涉改公司進行統籌管理,牽頭做好職工思想工作,將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確保化債穩定、隊伍穩定,確保公司整合和正常經營兩不誤,做到工作內容不變、正常經營不誤、項目管理不松、國有資產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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