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民政府關于周陽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潭縣政人發〔2025〕16號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10-17 11:20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天易經開區各局室,縣屬和駐縣各企事業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周陽同志任縣司法局分水司法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王進同志的縣公安局云湖橋派出所所長職務;
朱云峰同志任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趙燦春同志任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劉炯同志任縣第四中學校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王勇軍同志的縣職業技術學校校長職務;
周義湘同志任縣第五中學副校長(主持行政工作),免去其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
周鑫同志任縣第五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左海軍同志任縣第九中學校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縣第五中學副校長職務;
免去賀松蘭同志的縣第九中學校長職務;
劉衛紅同志任縣職業技術學校校長,免去其縣第四中學校長職務;
陳亮同志任江聲實驗學校校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江聲實驗學校副校長職務;
免去趙群龍同志的江聲實驗學校校長職務;
左向科同志任縣中醫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陳瑜同志任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縣婦幼保健院)主任(院長)(試用期一年)。
湘潭縣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1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解讀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