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政局 湘潭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湘潭市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12-04 16:12
各縣市區(園區)民政局、財政局,市六醫院、市福利院:
《湘潭市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補貼暫行辦法》已經局黨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湘潭市民政局 湘潭市財政局
2022年11月10日
湘潭市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補貼暫行辦法
為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吸引優秀人才從事養老護理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20〕59號)、《湘潭市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潭政辦發〔2021〕7號)、《關于促進湘潭市養老從業人員隊伍建設的若干措施》(潭民發〔2022〕31號)等文件要求,決定對城市區符合條件的從事養老護理工作專業人員給予崗位補貼,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補貼對象
(一)在職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
在職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我市城市區養老服務機構連續從事養老護理崗位工作滿2年,且目前仍在上述崗位工作。養老服務機構是指由民政部門主管的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以提供養老服務為主要業務的機構。補貼對象不包括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通過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初級工、中級工、高工級、技師)或者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五級、四級、三級、二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應在“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jndj.osta.org.cn/)”中可查詢;
3.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協議,并且繳納社會保險;
4.持有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且高中以上學歷的養老護理員。
(二)新入職養老護理員一次性入職補貼
新入職養老護理員補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自2022年以來,在我市城市區養老服務機構首次入職,且連續從事養老護理崗位工作滿一年,目前仍在上述崗位工作。養老服務機構是指由民政部門主管的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以提供養老服務為主要業務的機構。補貼對象不包括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通過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初級工、中級工、高工級、技師)或者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五級、四級、三級、二級),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應在“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jndj.osta.org.cn/)”中可查詢;
3.持有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或技能等級證,且高中以上學歷的養老護理員;
4.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協議(其合同或派遣協議服務年限不得低于一年),并且繳納社會保險。
二、補貼標準
(一)在職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從事護理崗位滿2年的,從第三年開始,按照下列標準享受崗位補貼:
1.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五級、四級、三級、二級)或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初級工、中級工、高工級、技師),并持有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養老服務類專業畢業證書的:二級(技師)養老護理員補貼每人每年2500元,三級(高級工)養老護理員補貼每人每年2000元,四級(中級工)養老護理員補貼每人每年1500元,五級(初級工)養老護理員補貼每人每年1000元。
2.只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五級、四級、三級、二級)或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初級工、中級工、高工級、技師),未取得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養老服務類專業畢業證書但取得高中以上學歷的:二級(技師)養老護理員補貼每人每年2000元,三級(高級工)養老護理員補貼每人每年1500元,四級(中級工)養老護理員補貼每人每年1000元,五級(初級工)養老護理員補貼每人每年500元。
(二)新入職養老護理員一次性入職補貼:
1.新入職養老機構從事養老工作持有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且高中以上學歷五級(初級工)養老護理員補貼500元、四級(中級工)養老護理員補貼1000元、三級(高級工)養老護理員1500元、二級(技師)養老護理員2000元。
2.新入職養老護理員只能享受一次一次性入職補貼。養老機構和養老護理員不得為故意套取一次性入職補貼反復離職就職、簽訂虛假就職合同等。
三、申報流程
1.申請。本人通過所在單位向區民政局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申請材料。
2.受理審核。區民政局受理,并對相關材料進行核實。
3.公示。區民政局在核實后,應將擬補貼名單在用人單位和區政府(或區民政局)網站公示7天。
4.審定。區民政局公示無異議后,審定并報市民政局備案,市民政局視情進行抽查,并按本辦法規定的資金負擔原則向市財政局申報市級補助資金。
四、經費撥付
(一)在職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資金
1.已滿2年以上的,其所在機構在工作時間滿24個月后按標準申請補貼,待審核通過后一次性撥付。
2.本辦法實施后,補貼對象離開我市養老服務機構護理崗位的,按照下列辦法撥付:
(1)不滿2年離開,后又重新從事養老護理崗位:離職不超過6個月的,續接上次離職時間,直至滿2年;離職超過6個月的,應再工作滿2年后,第3年年底領取崗位補貼。
(2)已滿2年、不滿3年離開的,第3年當年補貼經費為:當年應發補貼*(實際工作月數/12),次年起停止發放后續補貼。
(3)滿2年離開,后又重新從事養老護理崗位的:離職不超過6個月的,續接上次離職時間,按照實際工作月數,享受當年補貼;離職超過6個月的,應再工作滿2年后,第3年年底領取崗位補貼。
(二)一次性入職補貼,新入職養老護理員按照申報流程申領一次性入職補貼,撥付時間待申報流程結束審批認定后向市財政申報經費。
(三)補貼經費撥付給區民政局或市屬養老服務機構,由區民政局負責發給本人賬戶,市屬養老服務機構由機構直接發放給本人賬戶,不得用于平衡本單位各項工資福利支出。
五、監管措施
1.提交書面信用承諾。凡提供書面材料的單位負責人和個人均應提交信用承諾書,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事后經查證違反承諾的,應承擔失信后果,對于養老機構或養老護理員以弄虛造假行為、簽訂陰陽合同、領取在職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和新入職養老護理員一次性入職補貼的,一經查實將收回補貼并依法追究機構及本人的法律責任。
2.加強事后監管。審定后經查證屬于弄虛作假的,區民政局收回所有補貼,并按下列情況處理:屬于補貼對象或相關單位提交虛假材料的,按照信用承諾書承擔責任;屬于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資金分級負擔。市屬養老服務機構所需資金由市級全額承擔,其他養老機構所需資金由市、區各承擔50%。
4.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參照本辦法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補貼辦法。
本辦法由湘潭市民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湘潭市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獎勵補貼暫行辦法》(潭民發[2017]42號)文件即行廢止。
附件:1.申請材料清單
2.湘潭市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補貼申請表
3.申請人信用承諾書
4.用人單位信用承諾書
附件1
申請材料清單
1.湘潭市在職養老護理崗位補貼/新入職養老護理員一次性入職補貼申請表。
2.學歷證書復印件(原件應交審核單位現場審核后退回)。
3.勞動合同或勞務派遣協議。屬于勞務派遣的,應提交個人、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三者之間的相關合同。
4.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材料。(申請在職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的提供連續交滿兩年的證明材料,申請新入職養老護理員一次性入職補貼提供連續交滿一年的證明材料。)
5.從事養老護理崗位證明(用人單位出具)。
6.養老護理員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原件應交審核單位現場審核后退回)。
7.申請人承諾書。
8.用人單位向區民政局轉交材料時,還應提交本單位的承諾書。
附件2
湘潭市在職養老護理崗位補貼/新入職養老護理員一次性入職補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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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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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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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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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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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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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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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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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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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證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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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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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護理 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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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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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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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領取 補貼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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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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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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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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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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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新入職 |
申請在職崗位補貼此欄不填,申請一次性入職補貼填“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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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人 單 位 意 見 |
單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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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意見 |
區民政局:(章) 區財政局:(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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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請人信用承諾書
申請人依據《湘潭市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補貼辦法》,申請領取在職養老護理員崗位補貼()/新入職養老護理員一次性入職補貼()(請在領取類別旁打√)。申請人已按辦法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及附件。
據此函,簽字人茲宣布聲明和承諾如下:
1.申請人本次提交的證明材料及附件中不存在虛假材料的情況。
2.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本人放棄補貼資格,并退還所領取的補貼。明確知曉: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永遠不享受湘潭市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補貼資格,有關部門將失信情況通報征信管理部門,同時將依據國家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4
用人單位信用承諾書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諾人)依據《湘潭市養老護理崗位工作人員補貼辦法》,轉交申請人_________的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并承諾如下:
1.申請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在我院工作(實際從事養老護理工作已滿______年),目前仍從事養老護理工作。
2.如提供虛假承諾的,有關部門將失信情況通報征信管理部門,同時將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給予機構及負責人處罰。
負責人(簽名): 用人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湘潭市民政局辦公室
2022年11月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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