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秸稈露天禁燒區域及重點管控區的通告》起草說明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6-23 16:03
現將《湘潭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秸稈露天禁燒區域及重點管控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起草及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背景
(一)《湖南省秸稈綜合利用若干規定》(2025年1月8日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會議通過,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前款劃定的禁燒區,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細化禁燒范圍并向社會公告。對禁燒區帶有經檢疫確需焚燒的病蟲害的秸稈,在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燒。
(二)2025年4月15日,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快推進秸稈禁燒區劃定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20日前,市州及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省政府審定批準的全省禁燒區劃定總體方案,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進一步細化轄區禁燒區范圍,并向社會公告。
(三)2025年6月5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湖南省秸稈禁燒區的限燒區域劃定方案》規定性文件,出臺全省禁燒區和限燒區總體方案和管控要求。
二、《通告》起草過程
(一)根據省生態環境廳文件要求,4月16日、22日,湘潭市分別召開會議,組織各縣市區和三方服務單位研究會商秸稈禁燒區劃定工作。5月1日,湘潭市將劃定圖件和相關表格(初稿)報省生態環境廳審核,經審核,鑒于長沙市、衡陽市已決定在全域開展秸稈禁燒,省生態環境廳建議湘潭市實行全域禁燒。5月8日,湘潭市組織召開2025年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暨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要求5個縣市區統一思想,制定全域秸稈禁燒方案,依程序發布秸稈禁燒通告,組織“全覆蓋”巡查,同時上報了“全市全域禁燒區劃定方案(送審稿)”至省生態環境廳。
(二)5月9日,《通告》(征求意見稿)以縣生環委辦名義向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城管執法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等相關部門單位及各鄉鎮征求了意見。5月13-6月12日,通過湘潭縣新聞網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并根據相關部門單位及各鄉鎮的反饋意見對《通告》文本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
(三) 5月19日,縣司法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意見反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因省政府總體禁燒區劃定未公布前,縣級細化禁燒區范圍前提條件不充分。
(四)6月12日,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湖南省秸稈禁燒區和限燒區劃定方案》(湘環發[2025]43號)。根據此方案,市生態環境局縣分局(縣生環辦)對《通告》文本進一步修改和完善,6月19日,形成送審稿進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
(五)6月17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通告》進行公平競爭審查,認為《通告》總體符合《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有關規定,并出具相關復函意見。
(六)6月23日,縣司法局對《通告》再次進行合法性審查,經審查,同意按縣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予以統一登記。
(七)7月1日,縣政府常務會議聽取匯報并向社會公告。
三、《通告》主要內容
第一部分為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區域范圍及重點管控區域。
全縣行政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全縣行政區面積2132.8平方公里,包含17個鄉鎮,轄區耕地總面積94.49萬畝,禁燒耕地面積比例為100%。重點管控區域包括縣城區實體地域及外圍不低于5公里范圍,縣域內高速公路、鐵路(高鐵)沿線兩側不低于2公里范圍,國道、省道公路干線沿線兩側不低于1公里范圍內。
第二部分為禁燒區管控要求和處罰規定。明確了秸稈禁燒區范圍內秸稈病蟲害認定及有序焚燒工作流程和秸稈焚燒違規行為處罰等相關內容;
第三部分為執行時間。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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