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2025年8月“雙通道”管理藥品 待遇資格認定專家評審工作的通知
湘潭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m.yqfq.com.cn 發布時間:2025-08-19 16:42
各定點醫療機構、參保群眾:
根據《關于印發〈湖南省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辦法〉的通知》(湘醫保發〔2021〕34號)、《關于切實做好〈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落地執行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4〕53號)等文件,為滿足廣大參保患者合理用藥需求,保障參保患者正常享受待遇,決定開展2025年8月“雙通道”藥品待遇資格認定專家評審工作,具體事項安排如下:
一、評審時間
2025年8月21日(8:40開始)。
二、評審地點
湘潭縣人民醫院遠程會診中心。
三、評審方式
從湖南省醫療保障專家庫中抽取腫瘤專科、呼吸內科、腎內科的湘潭市級、湘潭縣級評審專家,現場集中評審。評審現場實行封閉管理,評審過程中有不同意見存在爭議的情況及沒有相關學科評審專家的資料送湘潭市醫療保障局統一集中評審。
四、評審要求
(一)縣醫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和初審醫療機構醫保辦工作人員按照要求及時將申請資料送至評審現場,做好資料登記整理等相關工作。
(二)認真核對申請資料。專家需認真核對申請資料,確認申請的藥品是否屬于“雙通道”管理藥品,提交的資料是否與申請藥品相關。
(三)嚴格把握評審標準。評審專家須嚴格按照《湖南省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辦法》、《關于切實做好〈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4年)〉的通知》等規定的醫保支付限定范圍及“雙通道”藥品使用說明書進行評審,不得任意放寬標準。每份評審資料由兩名專家共同完成評審并簽署意見。符合條件的,兩名專家均要簽名。不符合條件的,需在《湘潭市醫療保險“雙通道”管理藥品使用申請表》上詳細注明理由,不能籠統為“不符合申報條件”;需補充資料的,要詳細寫明需補充的具體資料名稱。
湘潭縣醫療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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